勞動部職安署推動工業用機器人安全源頭管理,促成產業與勞工雙贏
有關媒體報載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規劃將於109年9月1日及110年9月1日,分別將協同作業機器人及非協同作業機器人納入源頭管理,打擊國內製造業發展,籲請延緩實施,並明訂管理範圍一事,職安署回應如下:
一、依據勞保職災統計,每年因工業用機械人造成勞工工作災害仍有數件,實需要讓國內勞工使用符合機械安全標準的工業用機械人,以預防發生產業之切、割、捲、夾、被撞等類型職業災害。
二、勞動部自104年1月1日起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逐年推動機械安全源頭管理,已陸續納管11項高危害風險之機械、設備及器具,除提升國內產製者之技術外,更提供勞工安全作業的環境。
三、本案職安署前已於107年11月26日與台灣智慧自動化與機器人協會等單位召開研商會議,並於108年5月22日依規定公告相關管理措施, 業界於108年6月間提出暫緩要求,該署爰於108年7月31日及8月5日再邀相關公會及業者聽取意見,會中多數業者表示需要時間取得驗證,職安署刻正檢討修正適當之實施期程。
四、基於國內業者及相關公協會對於上開規劃源頭管理之範圍及配套措施仍有疑慮,職安署除積極與相關公協會持續研商檢測驗證技術性問題、推動期程及相關輔導措施,建立溝通平台,協助業者達到安全標準之要求並順利取得驗證,以達到落實源頭管理確保工作者安全的目的。
勞動部職安署推動機械安全源頭管理,盼產業支持工作安全
有關媒體報載勞動部職安署將於8月1日如期實施手動車床及搪床等機械安全認證,引起業界大反彈,公會盼暫緩實施一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回應如下:
1.依據勞保職災統計,車床等機械平均每年造成勞工工作災害人次數達 50人次,一直以來皆為發生職災傷亡之主要媒介物,實需要讓我國勞工使用符合機械安全標準的機械,以預防製造業之切、割、捲、夾等類型職災一再發生。
2. 勞動部自104年1月1日起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逐年推動機械安全源頭管理,已陸續納管11項高危害風險之機械、設備及器具,推動過程均未接獲國外政府提出反對或異議,更無其他國家因而採取報復管制措施,也未影響到國內機械業者的逐年茁壯,屢創出口佳績。
3. 本次納管車床等機械係依據國內職災發生情形所推動的降災措施,且已依據世界貿易組織(WTO)及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TBT)之規範,完成各會員國之通知作業,截至徵詢期限為止並未接獲會員國提出反對或異議之回應,且因管制目的係保護我國國內工作者於職場使用機械設備之安全,不適用於出口機械設備,實無影響出口貿易的可能。
4.職安署於推動本案措施之溝通作業,前已於107年11月26日召開車床等機械設備列入源頭管理研商會議,主動邀請機械公會等單位協議,並於會後再徵詢公會意見,惟機械公會未派員與會且未於會後提出任何反對意見,直到108年6月間才提暫緩要求,該署爰於108年7月4日再邀公會及業者聽取意見,已修正為二階段期程實施,並於7月25日配合機械公會召開第28屆第6次理監事會議,派員於會中說明本案管制措施之規劃與調整細節。
5.經調整實施期程後,第一階段納入管制的傳統型車床、搪床已大幅降低至原來規劃範圍的29%。108年8月1日起有財團法人精密機械研究發展中心及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等二機構可提供檢測驗證工作,足能符合業者需求。傳統型車床、搪床約需2週即可完成型式驗證,驗證費用採型式計費而非台數計費,依型式差異,單一型式約為6~12萬元,如以每型式生產20台來推算,每台機械攤分檢測驗證費用約3千至6千元,尚非所稱佔機械成本逾2成,同時亦能有效提昇該等機械操作勞工的安全。
6. 至於預定108年9月1日實施工業用機器人及金屬材料加工用鋸機之源頭管理措施,為再次聽取各界意見,職安署已訂於7月31日下午邀請相關工業用機器人等業者及公會溝通,尋求共識,並將依據討論結果辦理。
勞動部職安署將積極協助業者順利符合機械安全規範,促成產業與勞工雙贏
有關媒體報載勞動部職安署未事先與台灣機械工業公會溝通,逕自決定實施比歐盟、美國及日本更嚴苛的機械安全認證,公會理事長柯拔希更擔憂會引發世界各國報復一事,職安署回應如下:
1.鑑於車床、銑床、搪床、工業用機器人及金屬鋸機一直以來皆為發生職災傷亡之主要媒介物,為預防製造業之切、割、捲、夾等類型職災一再發生,前已於107年11月26日召開4項機械設備列入源頭管理研商會議,主動邀請機械公會等單位協調,並於會後再徵詢公會意見。
2.針對公會提出業者因應準備之疑慮,職安署於108年7月4日再邀相關公會溝通,聽取業界意見,並於7月24日調整原公告之列管機械範圍與實施期程,除少量且危害風險較高之傳統型車床、銑床及搪床維持於108年8月1日施行外,其餘具數值控制功能之機械設備均延緩至110年8月1日實施,至檢驗標準部分,亦配合調整為適合國情之安全需求。
3.前述管制措施均已依據世界貿易組織(WTO)及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TBT)之規範,完成各會員國之通知作業,截至徵詢期限為止並未接獲會員國提出反對或異議之回應。
4.為協助國內相關機械業者達到安全標準之要求,職安署已規劃輔導機制,將邀請專業機構深入產業提供技術協助,積極輔導業者順利取得驗證,並建立溝通平台,以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之源頭管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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